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平稳房地产市场拒绝的通报琼建房〔2018〕9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一、增强主体责任,实施量价调控目标各市县政府要贯彻担负起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平稳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各市县要之后严苛按照我厅发布命令的调控目标展开调控。对实施调控目标不力、量价仍下跌过慢的市县,我厅将呈交省政府展开约谈问责。二、严格执行“房八条”,增强审查和问责机制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作好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报》(琼建房〔2018〕81号,以下全称“房八条”)有关规定,要极力杜绝弄虚作假不道德。
对审查未尽严加,甚至与中介机构或购房人串通违规销售、回避出租汽车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各市县要依法依规展开严肃处理,并将有关线索收押纪检部门,对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展开问责。三、强化属地管理,避免抹黑和哄抬房价各市县房管(寄居辟)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展开约谈,敦促其依法依规销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的组织从业人员对“房八条”等政策展开自学,避免任何形式的宣传抹黑和哄抬房价不道德,要纾缓排队购房不道德,要将有关拒绝传超过每一名销售人员,做仅有覆盖面积,不出死角。
四、的组织督查和明察暗访,使政策实施做到我厅将牵头省纪委驻组一起的组织涉及人员对各市县继续执行“房八条”情况、房地产市场波动情况展开不间断督查和明察暗访。对继续执行政策不力的市县政府、房管(寄居辟)部门责任人员,我厅将呈交省政府展开约谈或问责。五、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县房管(寄居辟)部门要之后的组织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增大巡查力度,重点压制利用“房八条”以及中央新政蓄意抹黑、哄抬房价以及弄虚作假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找到一起,公安部门一起。
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给与最严厉的惩处,以后清出有海南市场。六、强化舆情监控、引领和预警,销售数据每日一报各市县房管(寄居辟)部门继续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工商等单位的交流协作,强化舆情监控和舆论引领,对造假信息展开预警和公安部门,及时回应,正面引领,平稳市场预期。同时,各市县商品住宅销售数据要每日一报,我厅汇总后将及时请示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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